南京今年可能率先征收物业税 暂不波及普通房

2008-01-09 来源: 江南时报 作者: 未知 【收藏本文】【打印

    新年伊始,南京楼市“拐点”依旧是个争论的焦点。日前,“物业税即将开征”的消息,似乎是给南京楼市泼了一盆冷水,因为种种迹象表明,今年南京征收物业税的可能性越来越大。

    “空转”今年转为实战

    早在去年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就曾表态,物业税已经箭在弦上。权威人士日前透露,今年将在现有10个试点城市中选择部分城市进行“实转”。

    南京市地税部门的一位参与调研的工作人员透露说,他们调研的对象主要是南京较具有代表性的两区一县,即鼓楼区、江宁区和高淳县。对这些区县,税务部门已经进行了长时间的数据采样,在统计物业数量的基础上,进行规模的模拟评估测算。

    这位人士坦言,去年年初就有传言称,今年试点开征的可能性越来越大。

    物业税暂不波及普通房

    面对物业税,一些只拥有自住房的老百姓也开始有所担心,怕自己的购房、养房负担会进一步加重,成为名副其实的“房奴”。对此,南京市地税部门的人士明确表示,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。因为就目前而言,现行房地产税制不规范,税种数量多,造成税源分散,税收征收管理的难度很大。而开征物业税其实是将一些小的税种进行合并,因此从概念上而言并不是额外推出一个新税种,让市民凭空又多缴税。

    南京市地税部门相关人士表示,对于大多数只拥有自住房的购房者而言,物业税开征不会对其产生影响。同时,他认为,在可以预见的将来,还看不到拿物业税覆盖这种消费性的个人住房的可能性。如果真的条件成熟了,除了营业性的不动产被物业税覆盖之外,首先可能被考虑覆盖的应该是高档豪华住宅,而最好认定的是独立别墅,物业税距离一般老百姓拥有的住宅还很远。

    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的葛扬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,拥有的房产越多、面积越大、位置越好,承担的物业税也相应增多。

    能否降住房价还很难说

    大家关心的另一个问题是,此税种的开征能否降住房价。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房地产业内对这一话题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:一方认为如果开征物业税,最直接的结果便是降低开发成本,导致房价下降。从理论上说,由于地价和相关税费分70年交,这就意味着占住宅成本50%多的地价和相关税费在销售时只需先缴纳1/70,使得房屋的初始价格较低,对于自住型房屋购买者来说,降低了购房的“门槛”,因此开征物业税是一大利好。而另一方则认为物业税扭转不了房价的上涨趋势,因其除了受到土地的影响外,更主要的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,市场需求将使得房价依然居高不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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